獎項包括(共33個獎項):
2009〈yes!!〉Idol (10名)
2009〈yes!!〉最Hot爆組合 (3名)
2009〈yes!!〉男新人王 (3名)
2009〈yes!!〉女新人王 (3名)
2009〈yes!!〉唱K點爆男Idol (3名)
2009〈yes!!〉唱K點爆女Idol (3名)
2009〈yes!!〉最跳得男Idol (1名)
2009〈yes!!〉最跳得女Idol (1名)
2009〈yes!!〉最人氣急升男Idol (1名)
2009〈yes!!〉最人氣急升女Idol (1名)
2009〈yes!!〉最想抱抱男Idol (1名)
2009〈yes!!〉最想抱抱女Idol (1名)
2009〈yes!!〉最男Idol (1名)
2009〈yes!!〉最女Idol (1名)
候選資格:
1. 候選偶像/單位年齡不超過35歲
2. 候選偶像/單位為香港藝人
3. 候選偶像/單位必須於2009年1月1日至
2009年12月31日間推出音樂專輯
投票日期:
10月23日至11月22日
投票方法:
1. 網上投票,登入〈yes!!〉官網www.yesmagazine.com.hk直接投票;
2. 電郵投票,將投選內容連同個人資料(包括:姓名、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)電郵到yesidol2009@yes.com.hk
3. 填寫〈yes!!〉雜誌內所刊登之投票表格,郵寄至觀塘郵箱69518號,信封面註明「〈yes!!〉Idol 2009全港偶像
總選」收。
投票規則:
1. 每個獎項只可投一票。
2. 每個登記之用戶或電郵名稱於網上投票及電郵投票,每小時只可以投票一次。
3. 一切有關網上投票行動及登記時間以〈yes!!〉伺服器接收為準。伺服器將不定時更新。
4.〈yes!!〉保留引用投票結果作推廣及其他用途之權利,惟絕不會公開投票人之個人資料。
5. 如有任何有關是次投票之爭議,〈yes!!〉將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。
6. 郵寄之投票表格,必須為正本,影印本無效。
投選機制:
總票數包括來自〈yes!!〉網上投票、電郵投票、郵寄投票,以及〈yes!!〉編輯專業評選4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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